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
发布时间: 2024-04-30 浏览次数: 10

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根据学校党委、机关党委教育学习工作部署和要求,4月29日,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校党委副书记陈海瑾出席并讲话。

支部副书记饶婷领学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精神,《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条例》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支部党员要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饶婷还领学了“上海召开会议部署党纪学习教育”会议精神,并重温了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她指出支部党员要始终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通过党纪学习教育,把学习成效体现在解决实际工作问题

校党委副书记陈海瑾指出,支部要有序有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不断增强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的思想自觉,逐字逐句认真钻研、学深学透,并将学习成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。同时,在党纪学习期间支部需进一步结合实际,组织党员通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、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学习方式开展警示教育,引导支部党员引以为鉴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

支部纪检委员马皓通报了支部党纪学习期间的党纪学习教育计划。支部将通过学习《条例》,进一步充实完善支部党员在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言论、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,坚持实事求是,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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